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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06-12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讨论,特制定2024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细则,现将调剂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复试

1.复试安排:

招生导师姓名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刘大会

6月14日11:00

药学院A310

雷笛

13100640526


刘义飞


刘洪涛


2.复试内容

(1)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根据学位类型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此部分成绩满分为70分,42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此部分成绩满分为30分,18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组织形式

复试采取PPT答辩、随机提问方式现场进行。学生首先进行个人 PPT介绍,不超过8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习经历、科研能力、论文发表等。根据各专业要求,专家提问或抽题,针对专业知识、英语口语、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拟录取

考生按报考导师进行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基础课成绩)*50%+复试成绩*2*50%。

三、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1

王昶旭

1050724110150439

2

瞿彩丽

1050724110060179

3

莫雅斯

1050724110150425

4

卢伟

1050724110150440

四、注意事项

1、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考生应按照规定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在复试录取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由此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都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湖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