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科简介
湖北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学科1985年开始培养中药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获得中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得中药学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中药学专业是国家一流专业、教育部特色专业及省级品牌专业,形成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本学科优势明显、专业特色突出,是湖北省重点学科,中药发掘与产业发展学科群为湖北省“十三五”、“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中药矿物学、中药炮制学、临床中药学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药用植物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分析学为校级重点学科。与数十家企业、医疗卫生单位及科研院所联合创建湖北省中药新药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和湖北省中药学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目前本学科硕士招生方向主要有:临床中药学,中药药效学与毒理学,中药及复方的药效物质基础,中药新制剂与新剂型,中药资源及其品质,中药炮制工艺原理与质量控制,中药物质基础及药效分子机制等。本学科在多年的人才培养实践中,造就了一支高水平优秀教师队伍,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为培养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 、培养目标
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培养具有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德才兼备的中药学科学高级专业人才为目的。具体要求是: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双思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为发展祖国中药学事业服务。
(2)具有传承中药学理论与技术的能力,具备中医药创新性思维和现代科学思维;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能够从事中药生产、检验、研究与开发、教育、管理、服务、流通、国际交流等方面工作,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和独立工作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现代信息学基本技能,能够用于专业交流、外文文献阅读和写作,具较强的信息处理和交流沟通的能力。
三 、研究方向
1.临床中药学研究
2.中药药理学与毒理学研究
3.中药制剂及新技术与新材料研究
4.中药资源品质评价与开发研究
5.中药炮制理论及炮制工艺与原理研究
6.中药物质基础及作用机制研究
7.中药质量控制方法与评价研究
四 、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 、学习年限
1.学制3年,可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5年。
2.因故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需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二级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审核后向校研究生处递交延期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学习年限。
六 、课程设置与要求
1.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数 | 学时数 | 开课学期 |
X01061 | 硕士英语(上) | 3.5 | 63 | 1 |
X01062 | 硕士英语(下) | 3.5 | 63 | 2 |
X01082 | 计算机应用 | 3 | 54 | 1 |
X0109 | 医学统计学 | 2 | 36 | 1 |
X0111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1 |
(2)专业学位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数 | 学时数 | 开课学期 |
X02081 | 临床中药学研究进展 | 1 | 27 | 1 |
X02151 | 中药炮制学专论 | 1 | 27 | 1 |
X02161 | 中药鉴定学专论 | 1 | 36 | 1 |
X02171 | 现代仪器分析技术 | 1 | 54 | 1 |
X02181 | 药物化学专论 | 1 | 72 | 1 |
X02191 | 现代药剂学 | 2 | 36 | 2 |
X0221 | 药理学研究与实验技术 | 2 | 54 | 2 |
(3)选修课程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数 | 学时数 | 开课学期 |
X03201 | 中药现代化共性关键技术实践 | 1 | 22 | 1 |
X03011 | 体内药物分析 | 1.5 | 27 | 2 |
X0302 | 中药资源学 | 1.5 | 27 | 2 |
X0305 | 中医药科研设计 | 1.5 | 27 | 1 |
X0306 | 文献检索 | 1.5 | 27 | 1 |
X0307 | 中国历代名医选讲 | 1.5 | 27 | 2 |
X0308 | 中药药理学实验 | 2.5 | 45 | 2 |
X0312 | 实验动物学 | 1 | 18 | 1 |
X0314 | 分子生物学 | 2 | 36 | 2 |
X03151 | 高等有机化学与实验 | 4 | 72 | 1 |
X03171 | 药物动力学专论 | 1 | 18 | 2 |
X0318 | 专业外语 | 3 | 54 | 2 |
X0321 | 中医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和治疗 | 1.5 | 27 | 2 |
X0325 | 自然辩证法 | 1 | 18 | 1 |
X0333 | 生物传感与中医药学 | 1 | 18 | 1 |
X0334 | 现代生物技术与中医药 | 1 | 18 | 1 |
X0335 | 医学实用英语翻译 | 2 | 36 | 2 |
X0336 | 中医跨文化传播 | 2 | 36 | 2 |
X0337 | 中医典籍翻译 | 2 | 36 | 2 |
X0338 | 计算机辅助翻译 | 2 | 36 | 2 |
X0339 | 中西翻译简史 | 2 | 36 | 2 |
X0341 | 本草基因组学 | 1 | 18 | 1 |
X0343 | 中医治未病学研究 | 1 | 18 | 1 |
(4)专业课和技能考核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数 | 学时数 | 开课学期 |
C0401 | 专业课 | 3 | 100 | 4 |
C0402 | 技能考核 | 0 | 200 | 4,6 |
2.课程分类:
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学位选修课、学位专业课和实践技能。必修课成绩≥70分为合格可计学分,选修课≥60分为合格可计学分。
3.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型硕士生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及专业学位课不少于20学分,专业学位课至少2门。研究生课程考试最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并达到规定要求。必修课不及格需重修或补考,选修课不及格可选修其它课补齐学分,必修课同一学期两门不及格,或累计三门不及格按退学处理。
4.专业课要求
(1)专业课由导师指导完成,以自学为主,导师讲授、辅导、答疑为辅,要求导师讲授学时为总学时的1/3。
(2)专业课考核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
命题考试,
撰写本专业相关的读书报告或综述,字数不少于5000字,由导师统一评分。
七 、培养方式
1. 德育教育
由研究生处、药学院及导师共同负责。采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运用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教育形式,提高硕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在培养过程中,导师应做好言传身教,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德育水平。
2. 课程教育
课程学习原则上在第一学年完成。课堂教学可采取教学、自学、学术讲座、研讨、实践等多种形式,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能力为目标。文献综述、科研选题与写作及多学科交叉的中药创新研究采用导师授课、辅导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并由导师在培养计划中列出需阅读文献,要求硕士研究生阅读,考核方式可采用文献阅读记录(心得)和专业小论文的形式。
3. 科研能力培养
实行研究生处、药学院、教研室三级管理的导师负责制。
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的同时,应进一步拓展知识范围,掌握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导师应结合自己研究方向,制定个性化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全面指导和检查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
八 、教学实践与学术活动要求
研究生在修学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开展教学实践。承担不少于8学时理论课或实验课的本科教学工作,协助导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教实习等。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选听学术报告不少于8场次,其中参加省级以上学术活动不少于1次。
九 、学位论文与答辩
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执行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1.选题原则
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选题基本原则:
(1)选题应在本学科范围内,对本学科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能够对本专业的科研工作做出一定的实际贡献;
(2)应反映硕士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选题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能较好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与素质。
2.开题报告
在确定选题后,应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于第四学期按学校规定进行开题。依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开题报告。
3.中期考核
研究生按开题报告计划,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定期进行进展汇报,并于第五学期进行中期考核,提交研究原始记录和研究成果,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听取专家意见,修订培养计划,完善科研工作,提交中期考核报告,中期报告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学位论文中期报告表格栏内。
4.答辩申请
论文研究工作完成,在正式撰写论文前,硕士生应将研究结果在教研室(研究室)内作汇报,导师小组成员对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进行评论,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等意见,并对论文撰写提出建议,以保证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结束报告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学位论文结束报告栏内。
4. 硕士生学位论文要求
(1)体现本学科相关领域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对本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理论意义。
(2)论文基本论点、结论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相应的科学发现。
(3)论文立题依据充分,数据详实,表达清晰,符合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4)学位论文必须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工作,能体现研究生较为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与科技创新能力。
(6)硕士生学位论文要求不少于2.5万字(A4纸,正文宋体小4号字),中英文摘要各1000字左右。具体要求见《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和论文格式要求》。
6.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须经导师及所在教研室审核同意,方可申请答辩,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的相关程序。
7.毕业要求
(1)在校期间发表与毕业论文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发表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无其他作者),可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署名必须为湖北中医药大学。
(2)在校期间获批发明专利1项,或转化新产品、新技术等研究成果1项,转化到账经费不少于10万元。
(3)在校期间以副主编或以上身份编写与专业相关的著作1部,字数20万字以上。
(4)在校期间获省部级政府科技奖励1项,并满足:一等奖排名前八,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三等奖排名前三,获奖单位署名包含湖北中医药大学。
(5)以排名前五的身份开发中药新药,获得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1项,成果归属湖北中医药大学。
十 、学位申请与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成果要求,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经湖北中医药大学学位委员会药学院分委会审核,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硕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