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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1055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11-06

一、学科简介

湖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创立于1971年,于2006年、2018年分别获批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药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生药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五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优势明显、专业特色突出,药学学科为湖北省“十三五”、“十四五”中药挖掘与产业发展重点学科群的支撑学科,药学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新兴产业育人计划、湖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本学位授权点在多年的人才培养实践中,造就了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体、产业教授为补充的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队伍,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为培养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掌握药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胜任本领域的实际工作。具体包括: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热爱医药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为发展祖国药学事业服务;

(2)掌握药学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本专业领域内生药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等教学科研工作或独立承担本领域内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备现代药学科学思维,达到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能够从事药物生产、检验、研究与开发、药学服务、教育、管理、流通、国际交流等方面工作;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现代信息学基本技能,能够用于专业交流、外文文献阅读和写作,具较强的信息处理和交流沟通的能力。

三、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3年。

五、培养方式

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在实践中学习的原则。采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培养过程全程协调,校外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实践活动。根据研究生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选题情况,由校内和校外导师研究决定学位论文研究的主要带教导师,指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培养过程中,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按照联合培养的方式,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以及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1.德育教育

由研究生处、药学院及导师共同负责。采取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和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运用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教育形式,提高硕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在培养过程中,导师应做好言传身教,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德育水平。

2.课程教育

课程学习原则上在第一学年完成。课程教学可采取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学术讲座、集体研讨、实践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能力。

3.实践能力培养

根据培养计划,由校外导师负责完成培养过程。

4.科研能力培养

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研究生导师应根据学科前沿动态和专业发展方向,制定个性化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全面指导和检查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工作。

六、研究方向

1.药物化学

本研究方向以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合成学、化工原理、制药工艺学、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等专业知识为基础,解决制药工业中具体的工程问题。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能在药物生产等领域具有从事天然药物制备、药物合成、药品生产工艺流程和工程设计、药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所必备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专业素养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2.药剂学

本研究方向以现代药剂学、化工原理、制药工艺学、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等专业知识为基础,解决药品生产、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能在制剂生产、工程控制等领域具有从事剂型设计、制剂工艺研究、药品生产工艺流程和药学服务、药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所必备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专业素养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3.生药学

本领域方向以生药学、药用植物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等专业知识为基础,以天然药物资源发现与开发为重点,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能在天然药物生产、评价、使用、研发等领域具有从事天然药物资源及其品质研究等所必备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专业素养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4.药物分析学

本领域方向以药物分析、现代仪器分析、生药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专业知识为基础,以药物及制剂质量标准制定、药品检验和分析方法为重点,解决药品研发、生产、检测、流通、应用等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为导向,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能在药品研发、生产、检测、流通、应用等领域具有从事药物分析方法的研究与设计、新药的质量控制研究、药物及其代谢产物分析等所必备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专业素养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5.药理学

本领域方向以药理学、毒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等专业知识为基础,研究药物的药效学、作用机制和体内过程,构建适合药物作用特点的药效学与作用机制及体内代谢的评价方法和体系,建立科学的药物安全性评价方法,指导新药研制和临床用药,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能在药物研发等领域具有从事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等所必备的理论知识、实践能力、专业素养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七、课程设置与要求

1.课程设置

(1)公共课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

类型

X011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1

必修

新开

硕士英语(上)

3.5

62

2

X0306

文献检索

1

20

1

选修

X01082

计算机应用

2

36

1

X0325

自然辩证法

1

18

1

(2)通识理论知识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

类型

新开

药事法规

1

18

1

必修

新开

中国药典检验方法与技术

1

18

1

新开

药学前沿

1

18

1

X0109

医学统计学

2

36

1

X0335

医学实用英语翻译

2

36

1

选修

X0338

计算机辅助翻译

2

36

1

X0312

实验动物学

1

18

1

X0333

生物传感与中医药学

1

18

1

X0305

中医药科研设计

1.5

27

1

X0307

中国历代名医选讲

1.5

27

1

(3)领域专业知识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

类型

新开

生药学专论

2

36

1

选修

X02171

现代仪器分析技术专论

2

36

1

X02181

药物化学专论

2

36

1

X02191

现代药剂学专论

2

36

1

X0221

药理学研究与实验技术专论

2

36

1

X03011

体内药物分析

2

36

1

X0314

分子生物学

2

36

1

X03151

高等有机化学与实验

2

36

1

新开

药物结构解析

2

36

1

X03171

药物动力学专论

2

36

1

X0341

本草基因组学

2

36

1

(4)职业培训知识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

类型

新开

综合技能考核

3

200

4

必修

新开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

18

1

选修

新开

生物信息学

1

18

1

新开

药物经济学

1

18

1

新开

医药商品流通管理

1

18

1

新开

医药企业管理

1

18

1

(5)实习实践

药学专业硕士应在医药行业相关的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并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年,4学分。

2.课程分类

包括公共课、通识理论知识、领域专业知识、职业培训知识和实习实践。必修课成绩≥70分为合格可计学分,选修课≥60分为合格可计学分,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后方可计学分。

3.学分要求

专业学位型硕士生所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4学分,研究生课程考试最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并达到规定要求。必修课不及格需重修或补考,选修课不及格可选修其它课补齐学分,专业实践考核不通过需重修。必修课同一学期两门不及格,或累计三门不及格按退学处理。

4.综合技能考核要求

(1)综合技能考核由校内外导师根据学生专业方向和社会实践情况,联合组织完成,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领域知识和实践能力掌握强情况,以自学训练、跟师学习为主、导师辅导答疑为辅,要求导师带教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3。

(2)综合技能考核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①命题考试,占30%。

②操作技能考核,占20%。

③实习考核,占50%。

综合技能考核由校内外导师联合完成。

八、学术活动要求

营造学术氛围,强化学术交流,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选听学术报告不少于5场次。

九、学位论文(设计)与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恪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执行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前期研究,第四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的撰写,并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在第六学期初递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提交学位论文。

1.选题原则

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选题基本原则:

(1)选题要紧密结合药学及相关领域科技转化、注册与申报、生产与技改、推广与流通、药学服务及药品监管等实际问题,注重针对性、实用性。

(2)论文类型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设计方案、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方案、技术改革方案等,也可以是解决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新进展,也可以是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或者相关研究论文。

2.开题报告

在确定选题后,应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按学校规定进行开题。依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开题报告。

3.中期考核

论文进行中按计划由研究生定期在教研室(研究室)学术会议上做论文阶段报告,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听取意见,修订计划,完善科研工作。中期报告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学位论文中期报告表格栏内。研究生论文科研工作要有原始记录。

4.答辩申请

论文研究工作完成,在正式撰写论文前,硕士生应将研究结果在教研室(研究室)内作汇报,导师小组成员对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进行评论,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等意见,并对论文撰写提出建议,以保证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结束报告要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填写在研究生培养手册学位论文结束报告栏内。

研究过程中如需要更改研究课题,应重新开题并提交开题报告。5.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能体现研究生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灵活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项目选题恰当、研究方法合理。

(2)论文论点、结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科学发现。

(3)论文依据充分、数据翔实、表达清晰,符合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4)学位论文要求2万字左右(A4纸,正文宋体小4号字),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2000字左右。具体要求见《湖北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和论文格式要求》。

6.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须经导师及所在教研室(培养单位科室)审核同意,方可申请答辩,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的相关程序。

7.学术成果规定

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在科技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研究性论文1篇,或获批发明专利1项,或获批软件著作权1项,或获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项,或获批新品种、新产品生产批件1项。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是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获得的,可为第二作者。取得成果第一完成人和知识产权归属单位署名必须为湖北中医药大学。

十、学位申请与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成果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经湖北中医药大学学位委员会药学院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硕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